人们不会质疑,驾驶员的心理素质差是发生交通事故的重要原因。特别是一部分在职的中、老驾驶员,由于其本身的心理素质较差,随着驾驶经历的延长,各种交通事故(包括所见、所闻及自身的体验)的劣性刺激,引起心理障碍的比例越来越高,因此原因而导致交通事故的发生率也增高。
为解决这一问题,有关部门应抓好并落实以下几件工作:(1)对在职驾驶员实行心理健康检查制度,每年定期举行一次,可与体检同步进行。 (2)对发生心理障碍的驾驶员进行心理治疗与心理训练,使其心理健康得以恢复。 (3)对严重心理障碍者(心理疾患),除积极治疗外,应更换其驾驶职业。 (4)对所有驾驶员进行二次教育,普及心理科学知识,强化自我意识,增强心理免疫能力,培养和训练自我调节能力,提高心理健康水平。
从事汽车驾驶职业的人必须具有与职业特点相适应的良好心理素质。若要提高驾驶员心理素质,则首先要提高兵源素质,在此基础上加强选材意识,重视选材工作。这一观点不仅对汽车驾驶员选材,而且对特种兵种人才的选拔也具有普遍指导意义。
实践证明人才测评精神类量表法作为科学选材的手段与方法具有很高的效度(实效性)。心理素质是能力形成和发展的基础,良好的心理素质是促进能力发展的重要条件,又阐明了教育训练、主观努力可以弥补先天素质之不足,使其能力得到发展。同时,也论述了心理训练对提高和完善操作技能,消除心理障碍的重要作用。 从全局的高度,汽车驾驶员测评中心机构应实行教员(教练员)上岗前培训制和定期对在职汽车驾驶员进行心理健康检测和心理训练,以促进我国驾驶职业选材与训练工作的健康发展,为加速我国“四化”建设作出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