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的素质测评的对象主要是人的大脑活动,如智能、情感、意志、态度、教养以及个性等精神特质(素质)。就目前科学技术的发展水平,对上述素质还远远不能直接进行测量。但是,这并不是说,我们无法测量人的智能素质、思想素质和个性特征等抽象的精神活动现象。而事实上,人的智能上的差异,情感和态度的变化以及个性特征等,都将会在人的具体活动中表现出来,我们就通过并借助一定的测评工具,将这些外显性行为活动特征加以测量,间接地分析和推断个体的智能水平、道德修养、个性特征。人们认识客观事物一般凭借自己直接的感知和经验去把握事物的各种属性,了解事物之间的外部联系。所以,直接感知、测量法是我们认识世界的最基本的方法。从实践第一的观点来看, 也是最重要的方法。但是,从另一面来看,人类真正把握事物的本质属性和规律,以及预测未来的发展,都是借助于间接性的方法来实现的。例如,医生通过对病人的体温、脉搏、血 压、心电、B超、CT、化验等测量数据,就能分析、诊断患者的疾病及病因;气象工作者通过测 量获得的气象资料,就能预报天气情况;教练员通过对运动员的血乳酸测定数据,可控制运动强度。同样,心理学工作者通过各种量表和仪器测量获得的数据,可分析、推断一个人的智力水平、个性特征和综合素质水平。
一般来说,物理测量的结果具有绝对的意义,这是由它的绝对零点所决定的。而对人的素质以及所表现出的行为特征进行测量时,它没有绝对的标准, 即没有绝对的零点。例如,对一干部进行思想道德素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的测评,其测评结果只能与同一地区、同一部门、同一单位的干部群体作相对比较;一个学生在一次智力测验、素质测验或文化测验中的得分,只有放在被试的群体中才能确定高低,即使是有一 个代表性很好、样本含量足够大的标准常模作为参照系,那么这个参照点仍然是相对零点, 其结果仍然只具有相对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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